沈德良
  長沙市交警部門規定,從4日起,接受市民對向車外隨意拋撒垃圾不文明行為的舉報,並對舉報並查實的行為,每起獎勵100元。(8月5日《湖南日報》)
  向車外隨意拋撒垃圾,既影響城市環境衛生,也給行人安全帶來危險。顯然,長沙市交警部門推出這項舉報獎勵規定,就是針對城市不文明“頑疾”而採取的“群防群治”舉措。
  或許,100元的獎金並無多大吸引力,但這是對市民參與城市管理的肯定。城市管理,是繁雜而巨大的系統工程,單靠交警、城管、環衛等職能部門的努力遠遠不夠,必須最大限度激發、調動市民的參與、監督。這是城市管理的動力之源,也是城市發展的活力所在。
  文明行為與文明習慣的養成,既要靠個人的自覺,也要靠規矩及時糾偏。
  舉報只是一種手段。舉報不文明行為的同時,客觀上也在幫助舉報者提升公共意識、城市意識、責任意識。
  期待所有城市居民都能做文明人、行文明事。  (原標題:做個文明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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